屬靈體檢之愛的測試
主耶穌基督對門徒(教會)曾發出一個重要的命令,祂說:「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13:34-35)若跟隨主的人實踐彼此相愛的命令,像主耶穌一樣充滿著愛,他們既完成了舊約的律法,也為神作了美好的見証。
肢體彼此實踐相愛,這並不是單單掛在咀唇上,乃是付出行動,不是空泛無邊際,乃是留意許多生活相處的態度。使徒保羅為「愛」下了一些定義:「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的。」(林前13:4-8)
雖然我們很難把「愛」數量化,筆者希望用以下十五條根據哥林多前書13章所制訂的問題,讓大家檢討自己對別人的愛心,達到什麼程度?這個「愛的測試」主要以你和其他主內肢體的關係作調查。請由一至十(最弱至最強)給自已作一個誠實的評估。
|
分數 |
1.我能夠包容肢體對我的誤會或言語上錯誤的指責。(忍耐的操練) |
|
2.我十分留意肢體的需要,又會很快滿足肢體的需要。(恩慈的操練) |
|
3.當大家一同事奉,若肢體表現比我更出色,我會為他感恩。(不嫉妒的操練) |
|
4.我向肢體不會單分享自己的得勝或對聖經有許多的領受。(不自誇的操練) |
|
5.我不會單認為自己做事的方法最正確,要求肢體完全接受。(不張狂的操練) |
|
6.我十分顧及肢體的感受,光明磊落地以禮相待。(不作害羞的事的操練) |
|
7.我常常把肢體的利益放在自己的利益以先。(不求自己的益處的操練) |
|
8.當肢體得罪我,我仍能控制自己的情緒,不會動怒。(不輕易發怒的操練) |
|
9.我會很快饒恕和忘記肢體得罪我的事情。(不計算人的惡的操練) |
|
10.當肢體買649中大獎,我不會為他高興。(不喜歡不義的操練) |
|
11.我不會張揚肢體的過錯。(凡事包容的操練) |
|
12.我信任我所愛的肢體, 能夠有坦誠的交通。(凡事相信的操練) |
|
13.我每日都盡力發展與肢體的關係。(凡事盼望的操練) |
|
14.我不會被難相處的肢體奪走我心中的喜樂。(凡事忍耐的操練) |
|
15.我願意因著主的緣故完全委身去愛主內肢體。(不止息愛的操練) |
|
若你所得分數由0至50:你急需改善。51至100:你需要多改善。101至150:你要繼續在愛中持守和長進。
杜嘉明
温哥華列治文平安福音堂傳道人
2007年3月25日「牧者心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