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福的母親
羅馬天主教將馬利亞的地位提升到十分高,因為她是耶穌肉身的母親,更稱她為聖母。按著聖經的記載,馬利亞的確是一個有福的母親(路1:42),她所得的福氣和屬靈地位,應該按照聖經的啓示來作評價,不應按照羅馬天主教傳統來釐定。
馬利亞成為有福的母親,是因為神揀選的恩典。自始祖被蛇(撒但)引誘犯罪墜落後,婦人無不經歷懐胎和生產兒女之苦。舊約歷代敬畏神的婦女,無不緊記神的應許:「女人的後裔要傷你(蛇)的頭」(創3:15),盼望以色列的安慰者從自己而出(路2:25),完成神對人的應許。神揀選馬利亞,使她與一切婦女不同,叫她從聖靈得孕,不是從人而得孕。因為神特別與她同在(路1:28),藉著她的身體把至高者的兒子生下來。馬利亞真的是蒙大恩的女子。
馬利亞成為有福的母親,因她尊重主的安排,順服神的旨意。按當時的禮教與律法,馬利亞未婚而懷孕,實在是一件不能接受,難以自辯的羞耻之事。其他人都會懐疑她的貞操,甚至她的未婚夫也不相信她,計劃暗暗把她休掉。但主的使者向約瑟顯現,告訴他這一切都是出於神。馬利亞順服神的旨意,甘願為主的緣故,忍受多人的誤會。「馬利亞說,我是主的使女,情願照你的話成就在我身上。」(路1:38)
馬利亞成為有福的母親,因她相信神。聖經告訴我們,因信得褔與因信稱義,同出一轍。神應許亞伯蘭說:「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12:3)。亞伯蘭信神,神就以此為他的義(創15:6)。「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加3:9)雖然馬利亞未出嫁而有孕,對她是難以接受的事,但她相信神(路1:45),像亞伯蘭信神一樣,因此就成為婦女中有福的人。甚至她向神感恩和讚美說:「我心尊主為大,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因為祂顧念祂使女的卑微,從今以後,萬代要稱我有福。」(路1:46-48)
今日是「母親節」,筆者希望藉著主耶穌的教訓和大家一同彼此互勉。我們所得的福氣,不少於馬利亞所經歷的。因為我們蒙恩得救,能成為神的兒女,乃是神奇妙揀選的恩典。我們若在神旨意下受苦,也當忍耐和順服。主耶穌說:「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太12:50)我們不應崇拜馬利亞,以為她曾懷過神的胎,又乳養至高者的兒子,便是非常聖人,十分有福。主耶穌說:「卻還不如聽神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路11:28)
杜嘉明
温哥華列治文平安福音堂傳道人
2007年5月13日「牧者心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