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復活的証據

耶穌基督的復活是基督教信仰的基石,因為在林前15:14,19如此記載:「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所以我們對基督的復活是深信不疑的。但對於這在兩千年前所發生的歷史事實,我們又用甚麼証據去確定呢﹖茲簡述如下:

一.空的墳墓(路24:5-6

耶穌基督的身體不見了,確實沒有人能找到祂。雖有說是給門徒偷去了(太28:11-15);但論說是不成立的,因為:

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老早就預防門徒會來偷屍,故特別要求彼拉多要派兵嚴加把守(太27:62-66)。

門徒本初是不相信耶穌會復活(可16:9-14;路24:11),故不會製造耶穌復活的事實。

門徒當時根本是傷心難過,而且非常懼怕(可16:10;約20:19)。

當時只是耶穌的屍體不見了,但裹屍布竟然完整原形地留在墳墓原來的地方(路24:12)。偷屍的人不會在危險的時間還作這些浪費時間的事。

據考究,擋住墳墓門口的大石頭,有一噸半至二噸重,若有人擅自移動大石頭,破壞墓門的印鑑,必招來殺身之禍。所以,說耶穌的身體被門徒偷去,根本不可能成立。

二.多人親眼見証(林前15:3-8

多至五百多門徒和信徒親眼見到復活後的耶穌基督。

三.門徒的轉變(約20:19; 5:29,41; 7:60; 8:1-4; 12:1

門徒由軟弱變為剛強,由悲哀變為喜樂。本來貪生怕死的門徒,為了傳說耶穌基督復活的福音,便將生死置於度外,以為主名受苦、受辱為榮,甚至殉道。

四.門徒所傳的信息(徒2:24,32; 3:15; 4:10; 5:30; 7:55-56;10:40)。

初期教會門徒所傳的信息,都是傳揚基督復活的信息。 

五.歷史的記載

當時著名的猶太史學家約瑟夫曾在《猶太古史》中記載耶穌基督行神蹟、釘十架而死,並在第三天復活之事。

六.教會繼續興旺(太16:18

歷世歷代以來,教會都面對不同的逼害與摧毀,但直到今天這復活的信息仍屹立不搖。  

七.聖經流傳深廣(約5:39; 林前15:3-4

聖經是一本最古老的書,但仍是最令人尊重最奇妙的書。它記載了神對世人救贖計劃的完成,單對耶穌的三百多處預言都一一應驗如果基督沒有復活,聖經也不會存在了。

教會每主日聚集不單是記念這位為我們的罪而釘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穌,更是記念這位得勝死亡,救我們脫離罪與死之權勢的復活主。感謝讚美這位得勝榮耀的君王,但願我們與眾天使並天地間一切所有被造之物都一同大聲說:「曾被殺的羔羊,是配得權柄、豐富、智慧、能力、尊貴、榮耀、頌讚的。….但願頌讚、尊貴、榮耀、權勢、都歸給坐寶座的和羔羊、直到永永遠遠。」(啟5:12-13

 

洪劉美卿

溫哥華列治文平安福音堂女傳道

2014420日「牧者心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