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之道(四)
「基督」是做丈夫的最理想的角色楷模;「教會」是做妻子的最理想楷模,這是聖經十分強調的真理,(弗5:22-32)相信也是極多基督徒知道的。但是,到底有多少個做丈夫的,肯認真一點去學基督愛教會呢?又有多少個做妻子的,肯謙卑一點去學教會順服基督呢?甚麼時候夫妻一爭吵,丈夫就責備妻子不肯像教會一樣順服基督;妻子就反罵丈夫不肯像基督一樣為妻子捨己。我們各人所認識的真理,用來指摘別人的佔了大多數,用來勉勵自己的真是少得可憐。其實,我們可以不可以先要求自己,然後才要求別人呢?我們又可以不可以在自己做不到之時,自己先責備自己;又在別人做不到之時,讓神來責備他呢?
像基督一樣做丈夫,為妻子兒女捨己犧牲,是何等感人的事啊!要知道,基督雖然有王權,可以運用來命令人和責備人,但是,我們的主對教會只運用愛和犧牲來感化教會,從來沒有用過強權來逼教會順服的。例如,彼得三次不認主,主只三次問他「你愛我麼?」從來沒有責備過他。然而,主基督在我們還未悔改之前,就先為我們犧牲了。教會的建立,全是用愛來建立,沒有半點責難,半點追究。直到教會被提之後,在天上才追究我們所作的,為要論功行賞而已。
像教會一樣做妻子,將一切榮耀歸給丈夫,凡事以丈夫的意願為依歸,是多麼美麗的事啊!為甚麼一想到順服,就以為是「好欺負」呢?為甚麼一想到歸榮耀給丈夫,就以為是「冇地方企」呢?其實「順服」和「以丈夫為榮」,是向任何人表示,丈夫的權勢就是妻子的權勢,丈夫的成功就是妻子的成功。這樣,二人同一個權勢,同一個榮耀,豈不是很美嗎?為甚麼以為一定要爭吵才得到屬於自己的地位和權利呢?我們真的做過統計,每逢妻子順服丈夫之時,丈夫就大多數會欺負妻子嗎?到底你有沒有經歷過,順服丈夫,在親友面前稱讚丈夫,結果換來丈夫更體貼的愛和犧牲呢?
無論如何,我們稱得上為基督徒,就要學基督愛教會一樣,愛自己的妻子,為妻子捨己;也要學教會一樣,順服自己的丈夫,將榮耀歸給丈夫。夫妻不能同得一樣的權柄和榮耀,妻子必須以順服和歸榮的態度來「配合」丈夫。因為結了婚的人,再不是按自己一個人的意思活,乃是按兩個「合得來」的人所組成「一個家」而活。
吳主光
溫哥華列治文平安福音堂長老
2015年11月22日「牧者心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