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之道(五)
中國人形容夫妻最美滿的結合,說:「在天願作比翼鳥,在地願為連理枝。」意思是,兩隻飛鳥的翅膀接著了,好像成為一隻一樣;兩棵樹的枝子接合了,好像一棵樹一樣。但是,這樣的形容是不實際的,因為兩隻鳥都因此飛不起來,兩棵樹互相阻繞也長不起來。但聖經的形容最理想、最完美,因為聖經指丈夫為「頭」,妻子為「身子」,二人成為「一體」。
二人這樣成為一體,是一個頭,一個身體。丈夫做領導,妻子隨著行;丈夫得榮耀,妻子得享受;丈夫保養顧惜妻子,妻子全力支持丈夫;丈夫看妻子如同自己的身子,妻子看丈夫如同自己的靈魂……。因此,聖經給我們的觀念,是一個不能分開的「一」,如同頭與身體永遠不可能分開,若分開就是「死」一樣。
當然,以上這些說法都是「形容」而已,二人還是二人,還是兩個頭,兩個身體,兩個思想,兩個決定,兩個……。所以,人還可以離婚,而變回兩個單獨的人。但是,如今「婚姻」把夫妻二人「合而為一」,而合而為一的力量是「愛」。我們因為愛神,以尊重神的配合、不敢違反婚姻的誓言、不敢違背聖經的教訓……。我們又因為愛人,看配偶如同自己、不傷害自己的身子、不破壞自己的家庭……。這樣,在「愛」中我們甘心情願地沒有了自己的意願,只有合一的夫妻關係,夫妻就真的可以成為「一」了。正如三位一體的神一樣,聖父、聖子、聖靈三位是各有自己不同的意見、感受、喜好…的,正如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中,表示自己的意思與天父的意思不同,但是因為他們之間有「完全的愛」,聖子耶穌就在愛中放棄自己的意思,成就天父的意思。這樣,雖然是三位,卻可以真真正正的合而為一了。我想,神要我們夫妻之間學習合一,是為要我們體會到,原來夫妻二人是可以像三一真神一樣,在愛中合而為一的。
在愛中合而為一,含有不同意見可以用愛來合一、不同感受可以用愛來合一、不同權柄可以用愛來合一、不同能力可以用愛來合一、不同身體可以用愛來合一、不同……都可以用愛來合一。這樣,夫妻二人若真的肯真心相愛,還有甚麼不同的問題,叫他們不能合一的呢?問題是,做妻子的要用愛來做「身子」,做丈夫的要用愛來做「頭」,這樣配搭成「一體」就是完美而能永不分開的了。
吳主光
溫哥華列治文平安福音堂長老
2015年11月29日「牧者心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