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意義

 

我曾從一篇文章中看到「遺的意義」,很想與大家分享其中所提到的七種遺

 

第一種遺就是「物質的遺」,我們應該問,我能利用手中的金錢做什麼事?不要留給子孫太多財,因為繼承很多財的人,往往都不需要努力的工作,後來生活都變得萎靡不振。如果我們離開世界以後,會留下一些財,應該先讓這些錢做對人有幫助的事,特別在教育的方面,不管自己的後代或別人,金錢可以幫助一些人讀更多的書,把他們培養成更好的人才。

 

第二種遺是「肯定的精神遺」。這個意思就是,我們跟別人講的話,能不能影響到他的未來。所以我們要問自己,誰會因為我們講的話而覺得更有能力?每一個人都需要正面肯定的話語,這不是諂媚或虛偽的話,而是真誠的告訴人,他是有價有能力的人。

 

第三種遺是「挑戰的遺」,誰能因為我們的鼓勵而達到顛峰?如果曾經有人跟我們,因為你一直鼓勵我,幫我打氣,告訴我可以做我從來沒有想過、做得到的事,而讓我有今天的成就。那我們就有把「挑戰的遺」送給人了。

 

第四種遺叫「智慧的遺」,誰會從我們所學的功課蒙受益處?這個意思就是,我們要把我們所曾經有過的一些智慧、經驗告訴別人,讓他可以在我們的經驗上發展,簡單,就是讓別人在我們的肩膀上走得更高、更好。

 

第五種遺叫做「模範人生的遺」,別人認為我們有哪些生活方式是直得永久保留下來的?我們常常希望自己的兒女不要有自己的缺點,最好他們保留下來的全部都是我們的優點。其實讓後代子孫有更多優點的唯一辦法是,我們自己先有那些優點,自己成為好的榜樣,子孫就會比較自然學習得到了。

 

第六種遺是「回憶的遺」,我們應該問自己,對於我們最在乎的人,我們和他可以一起創造什麼得回憶的經驗?有很多會讓我們一直回味無窮的經驗,都是跟別人一起創造出來的,對別人來,我們最得懷念的事情,就是他曾經跟我們在一起經過的經驗。

 

最後一種遺,是「屬靈的遺」,相信這是最重要最有價。我們可以問自己,當我們離開世界以後,我會把人帶到神面前嗎?我們一生中有沒有把好的信仰見證留給別人,別人會從我們身上學習到如何以神為樂、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我們的生命見証出神是一位如何信實憐憫、滿有恩慈的主,他們也願意有我們這樣的信心。

 

今天是父親節,我們作父母的是否有一個確實的方向、目標來建立自己的家庭,而我們也確實是那樣活出來。千萬不要單單建立一間屋,我們是要建立一個家庭。希望當我們離開世界後,我們的後代能從我們得到非常豐富的遺,這些遺除了物質以外,還有很多的鼓勵跟肯定,也有許多挑戰和智慧,同時有很得學習的榜樣跟見證。如果我們希望下一代比我們活得更好,我們就應先改變自己的生命,讓耶穌在我們的心裡作主,在每一天的生活裡面,順從主耶穌的引導和保守,從那裡先得著各樣屬靈的基業。

 

洪劉美卿

溫哥華列治文平安福音堂女傳道

2016619日「牧者心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