僕人的本份

                                                                                                                                                                     潘舜明姊妹            

     在新約聖經中,僕人(希臘文“doulos”,可以譯為“奴隸”)這個字出現了123次,保羅在【腓立比書】中稱自己是基督耶穌的僕人(腓1:1),在【哥林多前書】裏,保羅說:“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僕。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林前7:22b-23)。我們信主後,雖然知道自己是基督的僕人的身份,但是很容易忘記了或者忽略了僕人的本份。從主耶穌的教導中,我們可以思想一下作主的僕人的本份。

1.      僕人要警醒預備等候主人的回來。“你們腰裏要束上帶,燈也要點著,自己好像僕人等候主人從婚姻的筵席上回來。他來到叩門,就立刻給他開門。主人來了,看見僕人警醒,那僕人就有福了。。。。。。你們也要預備,因為你們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路12:35-37a40)。 求主幫助我們不要被世上的事所纏繞和矇蔽,忘記了我們縂會有一天面對主的。

2.      僕人要聼從主人的吩咐並按著主人所給的托付去盡心盡力工作。“過了許久,那些僕人的主人來了,和他們算賬。那領五千銀子的又帶著那另外的五千來,說:‘ 主啊,你交給我五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五千’。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太25:19-21)。求主幫助我們對主的吩咐存認真的態度,不要敷衍、閑懶、提不起勁來遵行,總要竭力得蒙主的喜悅。

3.      僕人在主人面前要有被重價所買來的心態,沒有權力和功勞的。“你們誰有僕人耕地或是放羊,從田裏回來,就對他說,‘你快來坐下吃飯’呢?豈不對他說,‘你給我預備晚飯,束上帶子伺候我,等我吃喝完了,你才可以吃喝’嗎?僕人照所吩咐的去做,主人還謝謝他嗎?這樣,你們做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當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所做的本是我們應分做的’”(路17:7-10)。求主幫助我們在做主所吩咐的事的時候存準確的態度,免得我們越過了自己的本份,自以爲可以憑做事去要求主達到自己的期望。

      當我們多一點和深一點認識主耶穌的僕人的本份的時候,我們會更深地體會到主對我們的恩典和憐憫,主並沒有像世上的主人那樣對待他們的僕人;主說:“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因僕人不知道主人所做的事;我乃稱你們為朋友,因我從我父所聽見的,已經都告訴你們了。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叫你們的果子常存,使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甚麼,他就賜給你們。我這樣吩咐你們,是要叫你們彼此相愛”(約15:15-17)。甚願我們常存感恩的心愛主、遵行主的吩咐、忠心服侍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