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而受浸 - 歸入他的死,與他一同復活     劉君堯弟兄


豈不知我們這受浸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浸歸入他的死麼?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     - 羅馬書6:3-4



記得有一位老傳道人教導弟兄姐妹,就算沒有邀請到新朋友,也應該參加教會的福音聚會。因為雖然已經信了主,那也是一個聚會,福音也是基督徒應該回想,應該聽的道。這樣說來,每次浸禮聚會,對於受浸者來說,固然是人生一個非常重要的日子。對於和受浸者不是很熟悉,不是被邀請「觀看」受浸的基督徒,浸禮也一樣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聚會。



不知道大家還記得自己受浸的時候嗎?當時受的感動是怎樣的?經過了這些年日,你還常常活在主裡面,「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嗎?看見弟兄姐妹從蒙恩到受浸,也是一起受勉勵的時候。讓我們持守所信的道,努力面前,免得將來的獎賞減少。



偶而有基督徒問筆者,前不久我們當中也有人這樣問,「我現在已經清楚信主,才發現自己以前受浸的時候,還沒有悔改得救,是不是應該重新受浸?」答案是一定應該的,因為沒有重生得救,所受的浸禮根本不能見證這個人已經「歸入他的死」,更加沒有「新生的樣式」可言。這樣的浸禮,自然不能見證神兒子的作為,神也不承認那個浸禮了。



有人覺得再提出受浸很難為情,明明知道以前受浸時還沒有得救,知道應該信了之後才受浸,不過因為不好意思,不肯承認自己以前的糊塗,或者覺得怕讓以前批准自己受浸,為自己施浸的牧者難堪(其實他們要面對一個比「難堪」更嚴重的問題,叫做「交賬」),而且受浸與否也不影響得救,就不願意重新提出了。當然受浸並不能讓人得救,心想依靠浸禮得救也是枉然的,有人甚至就乾脆不受浸了。但是什麼比遵照神的吩咐,「信而受浸」更加重要呢?



其實大部分基督徒都明白,受浸是聖經吩咐信的人見證主在他身上的工作。凡是遵照神的吩咐而行的都是蒙福的。教會歷史上到今天,認真跟隨主的基督徒在真正悔改信主之後大都要求重新受浸,連傳道人也不少。這樣也同時見證了「不信不明白」的時候那個浸禮,不是真正的浸禮。



宗教改革時期那些「重浸派」的弟兄們(就是現在浸信會的前身),為了遵守「信之後才受浸」這個主的吩咐,被天主教屠殺,被加爾文派扔在河裡浸死,為真理做見證,付出了很多寶貴的生命。到今天,得救之後重新受浸的要求,同樣代表這個基督徒現在不只信了,也對主的吩咐非常認真。根據以往的觀察,這樣的基督徒往往是很蒙恩的。



基督徒遵照神的吩咐而行,總是是蒙福的。連我們的主耶穌,其實祂自己根本不需要認罪悔改,不需要蒙赦免,也不需要十字架的救恩,約翰也不敢為他施浸,但是他還是遵守神的吩咐。他「盡了諸般的義」,讓約翰為他施浸。結果他的受浸所見證的,不是悔改得救的見證,不是表明他是一個「新造的人」,而是表明「祂是神的兒子」。他從水裡上來的時候,主的靈也大大充滿他,父神也從天上為祂作見證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