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選擇的言語 洪劉美卿姊妹
聖經以弗所書四章提醒我們蒙恩後,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弗4:1)。
而在言語方面就要:
弗4:29 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
弗4:30 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他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
弗4:31 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或譯:陰毒),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
弗4:32 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
在弗4:29 中的「污穢」一字,它的原文sapros字義是:
1. 腐敗發臭 (經外含意)
2. 品質卑劣的
3. 壞的, 惡的
若作形容詞:即「衰弱的,腐壞的」之意。
1.
字義:用於劣質的魚, 枯乾的樹,腐爛的果子。
2.
喻意:「壞的,邪惡的,不完全的」
不同譯本有譯作:任何壞話、corrupt
speech、bad、foul or dirty word。
這些說話的動機可能會是出自「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在蒙恩後都當完全除掉。因為我們是已經受了聖靈的印記,是神所已經救贖並歸屬祂的人。聖靈會因為我們作這些事、說這些傷害不顧別人的話而擔憂、心痛的。
神已憐憫並饒恕了我們,我們既已屬祂,對待別人就當以恩慈相待,隨事(意:「按需要適當地」)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也譯作「好將溫雅之恩給聽的人、give grace to those who hear」。
以下是我們對「污穢的言語」可以處理方式:
1. 若當我們聽到一些叫我們感到被拒絕、戲弄、嘲笑、欺負….而叫我們產生有受傷害、灰心、憤愁、害怕的情緒時,就要先回到神面前求神醫治教導。可能需要與對方先澄清他說話的真正意思與動機,免自己誤會對方的心意。若對方無意或願意道歉時,也當學習饒恕接納。讓對方也可一同學習成長。
2. 若對方真的有惡意並且不願意改正時,就要直接告訴對方並逃避他,不要再被他傷害。也可請教會的長老或牧者幫忙處理。
3. 自己方面就當學習選擇我們所用的言語,絕對拒絕說出一句「污穢的言語」。
a)
當發現自己的動機不好,有意或無意傷害別人時,一定要盡快向神認罪,向人道歉。
b)
若發現自己想衝口而出一些壞話或會傷害別人感受的話時,一定要求神幫助自己要勒住自己的舌頭,因為聖經形容這「舌頭就是火,在我們百體中,舌頭是個罪惡的世界,能污穢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輪子點起來,並且是從地獄裡點著的。」(雅3:6)
c)
訓練自己多說一些造就人的好話,一些存著憐憫恩慈的溫柔話,真正出於愛心有恩惠的真誠話,叫聽見的人得著益處、鼓勵、安慰、信心……。盼望與對方一同建立與神並與人更好的關係。
別忘記我們是神所看重的、是祂看為寶貴的、是祂所愛錫所救贖的兒女。我們不要被那些傷害我們的話而纏累我們、困擾我們。另一方面我們的行事為人要與所蒙的恩相稱,作神蒙愛並光明的兒女,不要給魔鬼留地步,千萬別用言語去傷害別人,叫別人因我們而跌倒。「只要祝福,不可咒詛。」(羅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