憐恤─愛的實踐                                       馮智玲                          

            有一天,俄國作家屠格涅夫在路上走,一個窮人上前求他說:“我肚子餓了,請你給我一點錢,好買麵包吃。”屠格涅夫回答說:“好!”就伸手到衣袋裡去摸,可是袋裡空無一物,連一條手帕也沒有,他對窮人說:“ 弟兄阿!對不起!對不起!我沒有帶錢出來。” 那個窮人說:“謝謝你!謝謝你!”屠格涅夫既抱愧又覺驚奇,就問他說:“你謝我是甚麼意思呢?我連一文錢都沒有給你!”窮人說:“我謝謝你救了我的性命,因為我四十年來因貧窮被社會遺棄,所以想去自殺,你是第一個叫我弟兄的人,使我內心感到溫暖。”

主耶穌說:「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太5:7 

憐恤」是憐憫、施捨、把超過別人應得的給予別人的意思。這不僅是財物上的施予, 更重要是心靈上的體恤。馬太福音5:7的「憐恤」與以弗所書2:4-7這段經文的「憐憫」同一字根。我們接受救主時, 我們經歷到神的憐恤, 也當將這憐恤與別人分享。主耶穌常顯出祂憐恤人的心,祂在欠千萬兩銀子的比喻中,教導我們對別人要有憐恤〈太18:33〉。

               保羅也勸勉信徒彼此相處要有憐恤:「所以你們既是神的選民, 聖潔蒙愛的人, 就要存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 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西3:11-12〉可見憐恤也是對別人的寬恕和接納。

               昔日耶穌走遍各城各鄉, 他看見許多的人,困苦流離,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就憐憫他們,吩咐門徒去向他們傳揚福音。今日無數的人陷在因苦流離中,需要我們的同情安慰,主也盼望我們有憐恤人的心, 把福音的好處帶給他們。

               有一位牧者說,憐恤人的愛, 是從天上而來的愛, 是基督徒才會有的。我們接受耶穌為救主後,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們心裏; 因為我們感受耶穌基督十字架的大愛,所以我們懂得如何去愛人。憐恤別人, 是一種對神感恩、報答有回應的愛, 是用意志作出發點,是無條件和成全律法的愛〈羅13:8

憐恤人的人, 對受苦者不僅同情,並且還願意不附任何條件向他們伸出援助的手,要救他們脫離痛苦。當他自己受到別人傷害, 他不但能寬恕別人,並且還願意將別人的錯誤淡忘,絕不存記在心; 此外, 在他與別人相處時, 絕不處處只為自己的利益打算,  也一定為了別人的好處著想。總之, 他們行事為人是根據兩個前提, 即:「在基督裡」,和「為了基督」,換言之, 是憑信心和愛心生活。      

最崇高的憐恤,是神在耶穌基督裏降臨人間,為了拯救我們脫離罪的刑罰而付上沉重的代價。使徒約翰說,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憐恤人是要付代價的,也是基督徒是否愛神的試金石。

耶穌說:「我喜愛憐恤, 不喜愛祭祀」。基督徒若沒有憐恤人的心,只識在教會中敬拜,熱心事奉神,以為已經足夠。耶穌看他們所作的都是枉然,敬拜決不能代替表達我們的愛和憐恤。

憐恤人的人不但能得到人的憐恤,他們還能得到神的憐恤,一生不缺神的慈愛和恩惠相隨,他們還要在永世裏永遠蒙憐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