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父對祂兒女的期望
潘舜明姊妹
有一節的經文大家都很熟悉:「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翰福音1:12) 。當我們信耶穌的時候,帶我們信主的人通常會用這節經文來堅固我們的信心,相信主耶穌接受了祂的救恩,神就是我們的天父了,我們的天父必然會照顧我們,主耶穌說:「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嗎?」(馬太福音7:11)我們很感恩,我們可以成為天父的兒女,全是祂的恩典和憐憫;而且祂的應許也使我們安心,天父不會撇下祂的兒女不顧,如同有詩歌說:「任遭何事不用驚怕,天父必看顧你;必將你藏祂恩翅下,天父必看顧你。」(平安詩集273首) 當我們信主後,開始讀聖經、有一點屬靈的追求、在生命中經歷天父的看顧,我們就慢慢知道天父對祂的兒女也有期望的。雖然對於天父的期望我們因著信心的程度、生命的不同階段等因素每個人有不同的認識和體會,但是天父藉著聖經清楚告訴了我們。其中一段的經文是主耶穌在「登山寶訓」說:「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麽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 你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甚麽長處呢?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馬太福音5:46-48)。天父期望祂的兒女因有了「新的生命」而改變,所以祂給祂的兒女訂立了更高的標準。有聖經學者解釋這段的經文,「你們要」 用了將來時態來表示這是一個帶著應許的命令,有「應許」的意思就是兒女們在努力追求達到目標的時候,是要尋求天父的幫助又會得到天父的幫助。而「完全」原來的意思是指一個物品完全達到它的設計者設計它的目的;在經文中的意思是天父表達了祂期望祂的兒女有成熟的生命,竭力追求最終達到天父的標準(神造我們的目的)。縱然我們常常覺得自己無法達到,但是主說:“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提醒我們與設立標準者的關係:天父與兒女的生命關係,有連接的,祂在我們竭力追求的過程中必然會看顧、幫助我們,只是我們是否明白天父的心、是否願意棄掉「舊生命」的標準和價值觀、是否願意離開「自以為在屬靈追求上已經可以了」的安舒。 。 。 。 。 。盼望聖靈引導我們進入屬靈的深處,天父期望祂的兒女一直竭力追求達成天父的心意。如果我們在主面前多有反思和禱告,或者可以更深理解為什麽使徒保羅說:「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註:「所以得著我的」或作「所要我得的」)。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立比書3: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