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比受更為有福
王世東弟兄
一個富有的少年人前來求問耶穌:“夫子,我該做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太19:16)。這個少年人並不因今世的錦衣玉食而滿足;或者說,即使他每日飲食無憂,也不能使他得着真正的快樂。他心中因一件自己無能為力的事而黯然,這乃是永生。親愛的弟兄姐妹,這少年人問了一個世人常感困惑的問題,也採用了一個世人常常采用的方法,就是倚靠自己的努力。耶穌如此回答他:“你為什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太19:17)。主又告訴他,這誡命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豈料這少年人竟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什麼呢?”(太19:20)。即便真有這樣一個人,如他所言遵守了這些誡命,他的結局又如何呢?從這少年人身上可見,他仍舊沒有把握;因為神為人預備進入永生的道路,不是靠行律法,乃是借着信心接受十字架的救恩。
少年人一問再問,耶穌最後對他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太19:21)。親愛的弟兄姐妹,一個完全人,他能看見屬天的豐富,並甘心捨棄地上的所有;一個完全人,他不再跟從世界,乃是跟從主、效法主。然而,世界何等迷惑人!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今生的驕傲,使人尋求永生的心眼被矇蔽,進入永生的路被攔阻。最後的結果是什麼呢?“那少年人聽見這話,就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太19:22)。原來,使他憂愁的是他的產業,使他轉身離開的是地上的財富。於是主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財主進天國是難的。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太19:23-24)。
親愛的弟兄姐妹,我們看這個世界,有人家財萬貫,卻沒有憐憫;有人豐衣足食,卻無視別人的困苦貧乏。在舊約律法中,神早已顯明祂是一位滿有憐憫的神,祂吩咐自己的百姓說:“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無論哪一座城裡,你弟兄中若有一個窮人,你不可忍着心、攥着手不幫補你窮乏的弟兄;總要向他鬆開手,照他所缺乏的借給他,補他的不足”(申15:7-8)。若有人以世上的財富作爲自己的身份,並以此自誇,他仍是一個貧窮的人。金錢成了他的全部,也成了他的歸宿;他所擁有的反倒堵住他憐憫的心,攔阻他進入永生的路。
我們思想主的一生,祂本有神的形像,卻甘願降卑來到地上;祂走遍各城各鄉,憐憫困苦的人。祂沒有為自己積存什麼,卻不斷把恩典、憐憫和生命分給人。最後,主更在十字架上為罪人捨命,使我們得拯救。我們在主面前省察:我們裡面是否有憐憫人的心腸?我們是否相信主所說的:施比受更為有福?今日的世界物慾橫流,肉體的享受使人愈發以自我為中心,物質的豐富卻帶來心靈的貧乏孤單。然而,天國的生命卻不以世界為目標,不以世界為標準;因為他裡面藏着屬天的豐富,他一切的滿足都從神而來。親愛的弟兄姐妹,愿我們牢記主的話:施比受更爲有福,讓我們在神的家裏一同效法主,學習捨己犧牲奉獻,將天國的生命見證在世人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