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問答 66 期

信仰難題解答       吳主光

 

1.「宗教爭辯」與「種族排斥」是否同一原則﹖

答:我們百分之百反對「種族排斥」,因為膚色和民族是平等的,沒有理由因為種不同,膚

色不同,就被歧視的。但是「宗教之爭」則不相同,我們知道,一神主義與多神主義是

在邏輯上是不可能並存,一如有神主義與無神主義是不可能並存一樣。或問、人死後到

底會輪迴投胎呢﹖還是不是上堂就是落地獄呢﹖任何人都不可能說,兩者都對,因為不

要互相排斥。這是極糊塗的見解。再者、「宗教之爭」只是在理論上的爭辯,絕沒有在

權利上排斥。現今基督教和佛教不是在溫哥華地方同樣享有信仰和崇拜的自由嗎﹖但這

種平等權利自由不等於兩種宗教在本質上是可以並存的。

 

2.馬太福音十章二十一節證明基督教造成鬥爭與仇視嗎﹖

答:這段經文記載主耶穌的一段話說:「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

與父親為敵,害死他們。」這不是說、主耶穌要我們這樣做。我們讀聖經不要斷章取義

,再下一節(第22節)經文就可以看明白了:「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惟

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原來主耶穌是在預言將來基督徒為了堅持自己的信仰的緣

故而「被人害死」,不是要我們基督徒去將自己的弟兄或兒子送到死地。事實上整個基

督教歷史都是佈滿了被屠殺的事蹟,卻從來沒有真信主的基督徒為信仰的緣故而殺人。

主耶穌要我們甚至愛仇敵如同自己,又怎可能叫我們仇殺別人﹖

 

3.佛教有厭世的含義嗎﹖基督教講天堂好得無比,豈不也是厭世﹖

答:釋迦牟尼就是因為想要擺脫人「生老病死」的痛苦,而去默想解之法的。他想、人今生

已經夠痛苦,來世還要繼續輪迴投胎去做人,甚至可能做禽獸,再忍受「生老病死」的

痛苦,世世代代這樣下去,到底何時了﹖於是、他就悟出「涅盤」最理想的境界來,那

就是藉著拼除所有慾念的打座默方法,去使自己到達「不再需要輪迴投胎」,「與宇宙

化為一體而自我不再存在」的境界。因此、自古以來,佛教的和尚僧侶都是與世無爭,

也就是厭世的。基督教講天堂好得無比,則沒有不想做人和避世的觀念,因為神將來在

天上所給與人的賞賜,全是根據人怎樣在世活得有價值有意義,因此、基督教最注重對

社會的供獻,也從未聽聞有人因為熱心信耶穌而避世。

 

4.神與佛只不過是名稱上的不同嗎﹖世界各地不同的宗教,其實都在敬拜同一位神嗎﹖

答:名稱不同,實在有不同的意義,例如:「佛」的名稱原是「覺悟者」的意思;「上帝」

則是在天上統治萬有的君王之意;「神」字在希伯來原文是一位起誓約束自己的大能者

的意思;「ALI」是真主的意思。如果不同的名稱代表相同的神的話,那又何需有名稱

﹖但我們並不是單單為名稱而爭辯,我們爭辯的是各宗教所形容的神和祂的神性合理不

合理,我們的企圖是要「尋真」,假若我們有一天發現基督教的神是假的,是不合理的

,我們也會放棄基督教的神,轉而尋神另一位真神。棄假歸真才是正確的態度。被棄的

「假」宗教固然不高興,但為了不使別人不高興而明知「假」宗教都要接受,那才是愚

不可及呢!

 

5.耶穌基督是否由十二歲至三十歲的時間到印度去學佛﹖

答:糊說八道!說這樣話的人不但不能提出證據來,而且也沒有最基本的常識。假若耶穌基

督真的用了十七八年的時間到印度去學佛的話,耶穌的「言論」和「行為」也必定會有

多少佛教的色彩的,但是我們看見佛教不吃肉,不殺生,耶穌卻不但吃肉,而且還是繼

續讚成以色列人照摩西的律法獻牛羊為祭;小乘佛教原是無神主義的,大乘佛教則相信

滿天神佛,但耶穌基督一直強調神只有一位,並且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去愛神;

佛教相信人死後輪迴投胎,但耶穌基督多次講及人死後不是到地獄去,就是到天國去,

完全沒有半點再投胎做人或做動物的觀念;佛教傳講積功德以自救,主耶穌則強調全靠

神的恩典和祂代贖還清罪債才能得救;佛教從來有那一本經書教訓人稱神為天父﹖佛教

只稱罪為「無明」,何曾講說罪的工價乃是死﹖何曾講論世界末日之時,神忿怒的審判

﹖退一萬步說、如果耶穌的言論真是從佛教學過來的,今天的佛教就是「離經叛道」了

,因為他們所相信的竟然完全與一千九百年前的不同﹖

 

6.王亭之在明報中問基督教是否誣蔑與攻擊佛教﹖

答:我們在文章上倘若有不雅之詞,還不及王亭之文章和來信抗議之佛教徒用詞不雅的一半

。我們坦誠地告訴佛教徒,我們因為愛你們,所以才將佛教的錯謬刊出來,聽與不聽你

們都有自由,但講與不講,我們卻有言論自由。對於任何謾罵,我們都沒有時間回應。

誰有理,誰無理,就讓讀者們自行判斷好了。為了讓讀者自行判斷,我們仍將繼續刊登

「認識佛教」的文章,保持我們的言論自由。不是為誣蔑與攻擊,乃是為愛佛教徒,一

如主耶穌為愛世人,到世間來指出罪人的罪之時,受到世人反感和殺害,但祂的愛仍然

沒有改變一樣。

 

7.一佛教徒問:「來華傳道的傳教士,原是探子,是為侵略中國的先鋒﹖」

答:傳教士若真是政治探子,目的為侵略中國,中國政府早就以「傾覆罪名」來消滅基督教

  了,為何至今中國及世界各地均未有任何政權證實基督教藉傳教來進行侵略﹖中國大陸

的教會早在民國時代就自行發起「三自運動」,目的是為叫世人明白,中國教會是「自

  立、自傳、自養」,完全與外國任何政治因素沒有關係。即使是共產政權之後,「三自

」不再是民間的自發行動,乃變成一個共產黨統戰宗教的組織,在全世界基督教教會中

  著名的王明道先生寧死都不肯加入「三自」組織,主要就是要擺脫被政治利用和不

肯與不信的人聯合,這樣、連共產黨都不能證明基督教有侵略中國的意圖,發問題的人

分明是有意侮辱基督教了。

 

8.陳士弘先生吳主光為何在龔文中替龔牧師加上一段解釋,說「中國的佛教高僧又稱捐錢

的財主為菩薩,而財主又稱這些和尚為菩薩」,這是否「犯規」﹖

答:龔文中有一句「目前、中國佛教高級僧尼及財主信徒間,居然也互稱對方為『菩薩』」

,請問「互稱」二字是否應該解作「高僧稱財主為菩薩,而財主又稱和尚為菩薩」﹖筆

者之所以將之「擴大」來寫,完全是因為陳弘士先生在報章中將我們「公責一番」,想

不到自己「眼睛有問題」,忽略了龔文中前後文的關鍵道理。陳先生又指我們對「謾罵

」定的標準「比一般的標準低很多」,但陳先生完全沒有考慮到佛教徒所控告我們的「

謾罵」,如果我們像你一樣「勇於承認」了,就會給佛教徒有十足十的證據,在法庭上

控告我們「誹謗罪」,因為我們也承認了。何況按龔文的前後文和字句的實在意義來說

,龔文實在沒有謾罵﹖陳先生讀「吳主光答辯『論道之爭』」後,雖然知道自己「過火

」了,但卻沒有「勇氣」去認錯,是為「自己打自己的咀吧」。

 

9.基督教講論「博愛」,如果是真的,那麼神就應該連不信祂的人也愛才對,為甚麼神不

肯拯救不肯信祂的人﹖

答:「博愛」不錯是愛任何人,連大小罪人,任何民族的人,神都愛他們。但是人若不接納

神的愛,神就無從愛他們了。好比筆者請讀者你吃飯,你若不肯吃,筆者也不能硬要你

吃一樣。許多人不明白「信」是甚麼意思,按照聖經所說:「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

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可見「信」的意思是「接待」(英文是「接受

」)。神要愛罪人和任何人,但決不能愛那些不肯接受的人,若強逼他們接受,那才不

是愛呢!

 

10.聖經記載約伯之所以遭受這麼大的痛苦,原來是神與魔鬼打賭,所以就害得約伯家散

  人亡,這樣、神豈會是博愛的﹖

答:約伯受苦並不是神與魔鬼打賭,好像人打賭作為娛樂一樣。魔鬼指控約伯之所以愛神,

是因為神處處祝福他,如果神除去了祂的祝福,約伯就會不愛他了。於是神就準許魔鬼

將神的賜福除去,看看約伯會不會不愛神。魔鬼果然害約伯至家散人亡,但約伯仍然愛

神。這整件事好像是為了證明神賭贏了,魔鬼賭輸了。其實神有更高的計劃、就是要藉

著整件事去揭露好幾個奧秘:1.世上許多壞事都是魔鬼做的;2.神要藉此寫成最寶

貴的聖經「約伯記」,好安慰世上極多認為自己遭遇無辜和不幸的人;3.神要人明白

患難在人生是免不了的,但神會在天上為人存留賞賜,完全補償了人任何的損失,只有

沒有來生盼望的人才感到神為賭博的緣故來「玩弄」他們;4.神是造物主,有全權試

驗人的信心,好叫人得更大的福,就像約伯一樣、結果神加七倍賜福給約伯;但那些在

苦難中埋怨神的人,神也有權審判和報應他們。